同居十幾年沒領證,雙方均無兒女,當一方去世后,另一方還能獲得對方的遺產嗎?近日,浙江省嘉興市南湖區(qū)人民法院調解了這樣一起案件。 曾師傅生前無兒無女,也沒有進行過婚姻登記。曾師傅有三個兄弟姐妹,平日里素有往來。 十幾年前,曾師傅認識了同樣單身且沒有兒女的費阿姨,互生好感。雙方雖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但在日常生活中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并在幾年前補辦了酒席,邀請了親朋好友。 2020年,曾師傅不幸得了癌癥,費阿姨盡心盡力照顧,但曾師傅仍因病于2024年去世,去世時留下了82萬余元的遺產。費阿姨在曾師傅去世前,將曾師傅銀行賬戶的存款全部轉入了自己的賬戶內。 但曾師傅的三個兄弟姐妹認為,他們的父母早已過世,曾師傅也沒有法律意義上的妻子,更沒有兒女,兄弟姐妹三人平日時常關心曾師傅,作為其遺產的第二順位繼承人,有權可以獲得他的全部遺產。費阿姨只是曾師傅名義上的妻子,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關系,不應該獲得遺產。因此,三個兄弟姐妹將費阿姨告上法院,要求費阿姨歸還曾師傅遺產。 法院審理認為,本案中,費阿姨與曾師傅雖無繼承關系,但一直照顧曾師傅的晚年生活,對其生活起居、醫(yī)療極盡照料,多年的陪伴也給了曾師傅精神上的慰藉。在曾師傅去世后,費阿姨負責其全部喪葬事宜。 根據(j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規(guī)定:“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yǎng)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shù)倪z產”,費阿姨雖然沒有與曾師傅進行婚姻登記,但雙方在一起生活了十幾年,并在曾師傅患癌之后,照顧了曾師傅三、四年之久,實屬不易,應予褒揚,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扶養(yǎng)較多,可以適當分得曾師傅的遺產。 最終雙方經法院調解,達成一致調解協(xié)議,費阿姨獲得曾師傅的33萬余元遺產,費阿姨支付49萬余元給曾師傅的三個兄弟姐妹。目前,調解協(xié)議已生效,費阿姨已經退回相關款項。 法官說法 孝敬老人、愛老敬親是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美德,對孤寡老人悉心照顧之舉引領社會道德風尚。本案中,曾師傅沒留下遺囑,根據(j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guī)定,曾師傅的三個兄弟姐妹可以獲得相應的遺產。 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規(guī)定,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yǎng)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shù)倪z產,便是對不負有扶養(yǎng)義務之人所為善行的正向激勵。 法院對本案的調解,恰恰是對此種激勵的兌現(xiàn),使有德行的善者能從善行中得到肯定與激勵,唯此,善行將更持久,真正實現(xiàn)良法善治。該調解結果對于弘揚中華民族守望相助、扶殘救濟的善良風俗,具有積極意義,也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司法裁判的具體生動體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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