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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藏商場專偷珠寶店一次作案偷鉆戒66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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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3 來源:中山日報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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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市中級法院通報了兩年前在古鎮(zhèn)某商場珠寶店發(fā)生的失竊案終審判決。2014年,兩名男子潛入古鎮(zhèn)某商場內(nèi)的同一家珠寶店先后兩次盜竊珠寶,得財數(shù)十萬元,其中一名竊賊不久落網(wǎng),并于近日終審獲刑5年。 2014年5月,黑龍江男子于某與蔡某(另處理)密謀到古鎮(zhèn)某商場珠寶店盜竊。于某先是藏匿在商場內(nèi)。次日凌晨1點左右,于某先到商場二樓的一家服裝店盜得1件短袖襯衣,隨后從該服裝店的抽屜內(nèi)拿了1把螺絲刀。 于某隨即來到商場一樓的停車場入口處拆下門鎖,后返回商場二樓的珠寶店用螺絲刀撬開珠寶柜臺的鎖,將放在柜臺內(nèi)的鉆石戒指66枚(均未能核價)盜走,隨后于某馬上逃離現(xiàn)場。得手后,這次盜得的鉆石戒指等贓物由蔡某銷贓,并分給于某14300元贓款。 2014年9月7日晚10點多鐘,于某按照蔡某的計劃再次來到同一家商場內(nèi)打算洗劫同一家珠寶店。于某用事先準備好的燒焊槍將電梯口處的卷閘門打開后繼續(xù)等待。第二日凌晨1點多鐘,于某再次到上次盜竊的珠寶柜臺并用螺絲刀將柜臺打開,從中盜得65件珠寶首飾 (價值230750元)逃離現(xiàn)場。 當天中午,于某將盜得的其中1枚鉆石戒指和1條金項鏈銷贓至古鎮(zhèn)的一家金銀回收店并得贓款1600元。2014年9月29日下午,公安人員將于某抓獲歸案,并繳獲4681元、鉆石戒指50枚、鉆石吊墜11塊、耳環(huán)2枚。隨后,警方在古鎮(zhèn)的一家黃金回收行繳獲于某銷贓的鉆石戒指1枚、金塊1塊。 破案后,贓物已繳回并發(fā)還珠寶店經(jīng)營者。于某的家屬代為賠償珠寶店經(jīng)營者損失5萬元并獲得諒解。今年5月26日,市第二法院一審對于某以犯盜竊罪判刑5年,處罰金2萬元。于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市中院近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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