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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運司機一年釀5次事故被物流公司起訴索賠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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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6 來源:中山日報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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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里駕車發(fā)生5次交通事故,在火炬區(qū)某物流公司任貨車司機的阿華(化名)算得上是“馬虎司機”了。更讓物流公司煩惱的是,事故后不僅車輛受損,托運的貨物也因此造成損失。在第五次事故發(fā)生后,物流公司發(fā)現(xiàn)保險理賠后仍虧損12萬余元,于是向法院起訴阿華索賠損失。昨日,市中院通報了該案的終審判決。 ■案情緣由:貨運司機屢次釀事故,物流公司起訴索賠 阿華今年34歲,此前是火炬區(qū)一家航運物流公司的司機。入職后,阿華駕駛物流公司的車輛從2014年1月23日至10月29日發(fā)生4次交通事故。 2015年1月17日,阿華駕駛貨車再次在莞佛高速虎門大橋段發(fā)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門認定阿華負事故全部責任。2015年3月12日,物流公司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申請。保險公司共賠付了18.5萬余元,但仍不足以填補物流公司的損失。 2015年2月5日,物流公司依據(jù)勞動合同法,與阿華解除了勞動關(guān)系。但是,保險公司的理賠款并不足以填補物流公司的損失。隨后,物流公司向中山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阿華賠償損失,但沒有被受理。2015年6月18日,物流公司將其起訴到法院。 ■庭審焦點:司機連續(xù)夜班作業(yè),出了事故公司有沒有責任? “我們計算出來的損失是31萬多元,單是貨柜修理費和貨物損失就達到了16萬余元??鄢kU公司賠付的18.5萬元,還損失12.7萬余元?!蔽锪鞴救缃裰灰蟀⑷A賠償5萬元損失。 “物流公司連續(xù)安排夜間作業(yè)的出車任務(wù),導致我缺乏足夠休息,疲勞駕駛進而引發(fā)交通事故,所以物流公司是有過錯的?!痹诜ㄍド?,阿華抗辯說。物流公司則認為,公司對于阿華工作時間的安排是依據(jù)客戶要求而定的,發(fā)生交通事故是阿華自身的過失所導致,與物流公司的工作安排無關(guān)。 法院一審認為,阿華作為專職司機,理應(yīng)清楚疲勞駕駛的危險,而且第五宗交通事故他是負全責的。法院沒有采納阿華的辯解,一審認定物流公司的實際損失是25114.25元,酌情判令阿華賠1萬元。阿華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終審判決:無法證明司機故意為之,物流公司索賠申請被駁回 市中院二審認為,阿華造成損失實際上是屬于職務(wù)行為。用人單位作為勞動成果的享有者,應(yīng)承擔勞動者因履行職務(wù)行為所產(chǎn)生的經(jīng)營風險。通常情況下,只有勞動者由于故意或重大過失,給用人單位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情況下,勞動者才負賠償責任。如果勞動者沒有過失或僅存在輕微過失,則無需賠償。在這起交通事故中,交警部門作出的事故認定書并不能說明阿華對事故的發(fā)生具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因此,物流公司不能就自己的損失向阿華索賠。近日,市中院終審改判阿華無需賠償。案件判決目前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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