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冒充老板詐騙4名女友52萬
|
|
2016-01-08 來源:中山日報 【收藏本文】 |
|
|
一名有多次犯罪前科的男子,出獄后搖身一變成了一間不銹鋼工廠的“老板”。初中文化的元某華就靠這個手段,3年時間里先后對4 名女子騙財騙色,共詐騙款項52 萬余元。2015年11月,元某華一審獲刑11 年半,他不服判決提起上訴。1月7日,市中級法院通報了該案的終審判決。 ●冒充工廠老板,詐騙4名女友52萬 元某華52歲,廣州人,初中文化,無業(yè)。2010年3 月至2011年9 月間,元某華謊稱自己經(jīng)營一家名為 “華泰不銹鋼有限公司”的工廠,通過QQ 與吳女士認識并發(fā)展成為男女朋友關系。隨后,元某華編造在廣州開羽毛球館需資金周轉、工廠員工因工傷死亡、母親摔傷需購買按摩椅、支付工人工資及其本人遭遇車禍等謊言,多次騙得吳女士錢款共計29.9萬元。2011年4月30日,元某華在吳女士的追討下退還2.2萬元。 2012年10 月至 2013 年10 月期間,元某華通過QQ 與呂女士認識后,虛構自己是廣州市芳村某鋼材廠的老板,并與呂女士逐漸發(fā)展成為了男女朋友關系。元某華承諾會與呂女士結婚,后通過編造要給工廠員工發(fā)工資、公司購買材料資金不足、員工死亡、大哥因病住院及幫呂女士到廣州購買汽車等謊言,共騙得呂女士錢款共計21.54萬元,并騙得呂女士的一部手機和一臺電視。 此外,元某華還與李女士、霍女士發(fā)展成男女朋友關系,先后詐騙兩人7000元及13600元。2014年8月20日,警方在清遠市銀盞溫泉酒店將元某華抓獲歸案。破案后,其余贓款、贓物均未能繳回。 ●男子否認犯罪,父兄均指證他詐騙 法院查明,元某華從20多歲開始就屢次進出高墻。1985年,他因犯盜竊罪被判刑1年。1994年,他因吸毒被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qū)分局移送強制戒毒。因犯搶劫罪,元某華1996年被判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2004年8月12日減刑刑滿釋放。出獄后的元某華不思悔改,他開始通過QQ 發(fā)展男女朋友并實施詐騙。 市第一法院2015年11月對這起詐騙案作出一審宣判。法院認為,元某華的行為構成詐騙罪,對其判刑11年半并處罰金5萬元,同時責令元某華退賠所有被害人損失。元某華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他稱自己沒有謊稱經(jīng)營不銹鋼工廠,事后也沒有逃匿,不構成詐騙犯罪。 但是,元某華的父親、哥哥的證言都印證了元某華沒有經(jīng)營不銹鋼生意,而且元某華向被害人拿錢的理由虛假的事實。這些證據(jù)足以證實元某華具有以虛構的事實騙取錢財?shù)男袨?,已構成詐騙罪。近日,市中院據(jù)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
|
|
|
|
|
|
|
|
最新圖文
|
|
|
最新要聞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