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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慣犯屢次到花店盜竊名貴花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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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8 來源:中山日報(bào) 2015-10-28 第 7590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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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bào)訊 一名慣偷出獄后不思悔改,把行竊之手伸到了花店里。今年1月底至2月初,被告人李某榮兩次作案共在花店盜竊價(jià)值共計(jì)2萬余元的名貴花木。10月27日,市中級法院通報(bào),李某榮終審獲刑1年2個(gè)月。 今年1月31日中午12時(shí)50分許,在小欖鎮(zhèn)竹源花卉市場盆景區(qū)經(jīng)營花檔的麥女士發(fā)現(xiàn),店內(nèi)3棵“黑骨香”樹木(共價(jià)值3800元)不見了。她隨后向警方報(bào)案。第二天,該花卉市場另一家花檔也發(fā)生失竊案。張女士被盜走的4棵“黑骨香”樹木案值達(dá)到了1.8萬元。 警方經(jīng)過偵查,鎖定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李某榮。2月4日,李某榮被抓獲歸案。麥女士被盜的3棵樹木都找了回來,張女士被盜的只找回了3棵,還有一棵不知所蹤。原來,李某榮有多次作案前科。他分別在2008年因盜竊罪獲刑10個(gè)月,2011年因盜竊罪獲刑10個(gè)月。 今年9月7日,市第二法院對這起盜竊案作出一審宣判。李某榮不服判決提起上訴。近日,市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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