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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認妻子有“外遇” 男子捅死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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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3 來源:中山日報 2015-10-23 第 7585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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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蔡文強 在東莞經(jīng)商的江西人張先生到中山古鎮(zhèn)一間KTV 唱歌,下電梯后卻被一名男子誤認為是其妻子的“外遇”。爭執(zhí)中,該名男子持刀將張先生捅傷致死。這起刑事案件發(fā)生在去年10月13日凌晨1點。被告人徐某華去年年底被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記者10月22日從市中院了解到,在徐某華家屬賠償死者家屬16萬元后,他終審被判無期徒刑。 ■男子爭執(zhí)中捅死陌生人 被告人徐某華25歲,是湖北武漢人。2014年10月13日凌晨1時許,徐某華得知其妻子吳某某在古鎮(zhèn)鎮(zhèn)六坊銀泉酒店KTV 唱歌后,前往該酒店一樓側(cè)門等候。不久,吳某某等人與江西人張先生等人乘坐同一部電梯先后走出酒店側(cè)門。 徐某華誤以為吳某某與張先生等人一起喝酒,遂攜帶單刃水果刀上前質(zhì)問并打了吳某某一巴掌。隨后,徐某華與張先生發(fā)生爭執(zhí)并相互打斗,徐某華持刀捅刺張先生胸腹部數(shù)刀后逃離現(xiàn)場,張先生經(jīng)送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 當日下午5時許,徐某華在古鎮(zhèn)被公安人員抓獲。徐某華歸案后,他的家屬代他向死者家屬賠償經(jīng)濟損失11萬元。去年12月24日,徐某華被檢察機關(guān)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在法院審理期間,徐某華的家屬又向法院交來賠償款5萬元。 徐某華在東莞做生意,當日是來中山跟客戶喝酒卻丟了性命。他的去世,留下兩個才十歲大小的兒子和六旬雙親。其父帶著兩個孫子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索賠喪葬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等共計94萬余元。 ■控辯雙方各執(zhí)一詞 徐某華在法庭上辯稱,他在和妻子爭吵過程中,張先生先指責并追打他,他才回到車中拿刀與張先生打斗?!爱敃r和我老婆一起下電梯的人群中有一名男子指著我罵,于是我們就發(fā)生口角繼而相互打斗,打了約兩分鐘后我們被拉開?!毙炷橙A說,他和妻子準備開車離開時,那名男子又沖過來打他,他就從車里拿出了刀子。 徐某華的辯護律師認為,死者張先生在遇到糾紛時采取了過激行為,對激化矛盾具有過錯。此外,徐某華歸案后認罪態(tài)度好,他的家屬已代為賠償死者家屬11萬元,他們請求對徐某華從輕處罰。 不過,徐某華和他的辯護律師的辯解,卻和其妻子吳某某的證言不吻合。“我和朋友到了一樓后門后,徐某華很生氣地朝我走過來,還問我跟后面的人有什么關(guān)系,對方的人可能以為徐某華在罵他們,其中一名矮胖男子還和徐某華發(fā)生肢體沖突,他們拉扯了幾秒鐘后我將徐某華拉開,這時我看到那名矮胖男子腹部在流血。” ■被告人一審獲判無期徒刑 近日,市中院開庭一審該案。法院認為,包括徐某華妻子吳某某在內(nèi)的多名證人均證實,該案是因徐某華誤認為死者一方與其妻子一起飲酒,并先指罵死者一方而引發(fā)。因此,張先生對引發(fā)本案及激化矛盾不存在任何過錯行為。 此外,徐某華雖然供述是他持刀捅刺了張先生,但直至庭審階段仍辯稱是張先生先辱罵并毆打他,他才到車上拿刀捅刺對方的。徐某華的辯解與查明的事實不符,明顯是在推卸責任,他顯然并沒有認識到自身的錯誤,認罪態(tài)度一般。 法院在民事賠償方面支持了張先生的家屬近3萬元喪葬費和1萬元交通費、誤工費等訴求。但是,精神損害賠償金、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以及死亡賠償金的訴訟請求不屬于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范圍,法院予以駁回。 鑒于徐某華的家屬已代為賠償16萬元,已超過法定賠償數(shù)額,市中院據(jù)此駁回了張先生親屬的訴求。近日,市中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對徐某華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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