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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偽造房產(chǎn)證“借款”兩罪并罰獲刑5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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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5 來源:中山日報 2015-06-05 第 7445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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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小欖鎮(zhèn)一男子偽造以自己為權屬人的6本土地使用權證、房地產(chǎn)權證,用于詐騙他人錢財共計23.6萬元。該男子落網(wǎng)后,大部分贓款無法追回。市第二法院6月3日通報,被告人劉某被法院兩罪并罰,獲刑5年半,并被處罰金5000元。 2011年4月份,羅某經(jīng)朋友介紹認識了50歲的劉某?!皠⒛诚蛭屹J款20萬元,約定貸款期六個月,五分息。劉某提出用他住宅的土地證和房產(chǎn)來寫一份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貸款時間到期之后如果還不起這20萬,就將他的房屋以60萬元賣給我。”羅某說。 2011年4月27日,羅某和劉某在小欖鎮(zhèn)某事務所見證簽訂了一份《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羅某親手將20萬元交給劉某,劉某當面立下收款收據(jù),并將小欖鎮(zhèn)某住處的土地證和房產(chǎn)證原件交由羅某作為抵押和保管。 羅某說,劉某期間分3次還過51000元利息,但隨后失聯(lián)?!拔夷弥唤o我的土地證和房產(chǎn)證原件到國土部門查詢,才知道劉某交給我的土地證和房產(chǎn)證原件是偽造的;國土局沒收了假證,給了我一張沒收假證的證明?!?BR> 2013年11月9日下午3時許,警方在小欖鎮(zhèn)將劉某抓獲歸案。經(jīng)查明,初中文化的劉某在2009年偽造了6本以自己為權屬人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地產(chǎn)權證。從2011年至2013年,劉某用虛假證件作“擔?!?,通過“借貸”的方式,共騙取羅某等人23.6萬余元。破案后,贓款未繳回。 市第二法院認為,劉某詐騙他人財物,數(shù)額巨大,他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同時劉某又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這種行為又構成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近日,法院兩罪并罰,對他作出上述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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