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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陽囚禁性奴案主犯昨日被執(zhí)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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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2 來源:中山日報 2014-01-22 第 6946 期 A6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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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拘禁婦女強奸殺人組織賣淫罪犯李浩昨日在河南省洛陽市被執(zhí)行死刑。 被告人李浩經河南省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審理,被一審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奸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以制作、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以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宣判后,李浩提出上訴。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于2013年8月5日作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訊問了被告人,核準李浩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確認,李浩實施了以下犯罪行為:(一)非法拘禁、強奸;(二)故意殺人;(三)制作、傳播淫穢物品牟利;(四)組織賣淫。 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核準被告人李浩死刑的刑事裁定后,依法進行了宣判。李浩在洛陽市看守所會見了其近親屬后,依法被執(zhí)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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