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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機醉駕致三車連環(huán)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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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5 來源:中山日報 2013-06-25 第 6735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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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凌晨1時39分,一輛轎車緩緩停在路邊;2時01分,一輛摩托車撞上該轎車尾部,摩托車主受傷倒地;2時13分,又一輛摩托車撞上了之前倒地的摩托車主。這戲劇性的一幕發(fā)生在2012年11月18 日小欖鎮(zhèn)富華路105號對開路段路邊。造成三車連環(huán)撞的直接原因就是,3名司機都喝了酒。近日,市第二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一事故中的兩名車主分別被判拘役和緩刑,另一名醉駕車主也將在近期領刑。 34歲的中山人麥某強是這起事故中駕駛轎車的車主。麥某強回憶稱,當晚他和朋友一起吃宵夜,并喝了酒。隨后他開車送朋友到小欖鎮(zhèn)富華路附近,朋友下車后,他覺得頭越來越暈,于是打算在路邊停車休息。 約凌晨3時左右,昏睡中的麥某強被警察叫醒,對方稱自己的汽車被別人撞了,麥某強起來查看,發(fā)覺小車左側尾部有碰撞痕跡,旁邊有兩輛摩托車倒地,但人都沒見,估計是被送到醫(yī)院了。 其實在麥某強停車僅十多分鐘,從酒吧喝酒出來的阿依駕駛摩托車就撞上了麥某強的轎車。就在阿依受傷倒地不起時,喝完喜酒的黎某良開著摩托車到小欖大福源接朋友,又在該路段把躺在地上的阿依撞了一下,導致自己也摔傷在地。 經交警部門鑒定,麥某強駕駛機動車時靜脈血液中乙醇(酒精)含量為114.7mg/100ml。在阿依駕車撞上麥某強車輛的事故中,麥某強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黎某良駕駛摩托車時靜脈血液中乙醇 (酒精)含量為120.7mg/100ml,在撞倒阿依的事故中,他承擔全部責任。阿依靜脈血液中乙醇 (酒精)含量178mg/100ml。 法院決判麥某強拘役兩個月,緩刑3個月;黎某良被判處拘役1個月10日。兩人都被處罰金4000元。檢察機關指控受傷的被告人阿依犯危險駕駛罪,目前也正在市第二人民法院審理中,近期也將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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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房耿 通訊員李世寅 吳藝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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