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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毒案買家取保賣方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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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3 來源:中山商報(bào) 2013-06-13 第 2834 期 A04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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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宗販毒案。雖然案發(fā)時(shí)警方將買賣雙方均抓獲歸案,但買家卻被取保候?qū)?,?dāng)日審理的只有兩名賣家。辯護(hù)律師懷疑買家是警方特情人員,并因此要求法院對被告人之一予以從輕處罰。
警方排查4個(gè)多月,抓獲販毒嫌疑人 2013年1月6日晚上六七點(diǎn)鐘,東莞市一名被喚作“十一”的人給黃某打電話,稱如果有人要白粉(毒品),就通知他。當(dāng)晚8時(shí)多,家住坦洲鎮(zhèn)的王某致電黃索要白粉。黃遂給“十一”打電話要毒品,“十一”回答第二天讓人送過來。 在東莞市中堂鎮(zhèn),“十一”叫來了梁某,讓他第二天送一包東西到中山。第二天下午,梁某就打車來到大涌鎮(zhèn)黃某租住的華泰公寓一房間內(nèi),將“十一”交付的包給了黃某。 黃某打開這個(gè)包,里面露出白色粉末狀的東西,便從煙盒里拿出一張錫紙,將白色粉末取出一些放在錫紙上,在錫紙下面用打火機(jī)燒。在那里吸食一會兒后,黃某讓梁某將剩下的白色粉末帶在身上,說一起出去將東西交給另外的人。 然后,黃某給王某打電話讓他過來取貨。王稱正在吃飯。沒過多久,警察來了,將黃、梁兩人抓獲。 警察讓黃某打電話給王某,但黃打了兩三次電話,都沒人接聽。稍后,王某夫妻二人一起來到黃某的房間,也被警方抓獲。 原來,2012年9月1日,警方在偵破一起發(fā)生在石岐區(qū)的販毒案件時(shí),通過技術(shù)偵察手段發(fā)現(xiàn)黃某等人有販毒嫌疑。通過長期的排查,2013年1月7日晚,警察前往黃某租住的大涌鎮(zhèn)華泰公寓一房間內(nèi),將正在進(jìn)行毒品交易的黃、梁等人抓獲。 警方在房間內(nèi)查獲毒品一包(凈重345.14克,含海洛因成分),同時(shí)還從梁某身上繳獲另一包毒品(凈重200.18克,含海洛因成分)。從王某身上查獲現(xiàn)金9.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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