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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顧客涂辣椒油以排毒為名騙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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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07 來源:中山日報 2012-09-07 第 6444 期 A9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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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一群先往顧客臉上涂抹辣椒油,再謊稱為顧客排毒的美容院股東因涉嫌強迫交易罪被逮捕,昨天,這宗發(fā)生在小欖鎮(zhèn)盛豐社區(qū)美容院的強迫交易案在市第二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2011年9月開始,羅某和老鄉(xiāng)阿梅等七人先后出資在我市小欖鎮(zhèn)盛豐社區(qū)盛豐商業(yè)步行街C067 卡店鋪投資經(jīng)營“歐萊雅康雪”美容店。店鋪開張后,由羅某等4人在店外派發(fā)宣傳單張,以免費試用產(chǎn)品為由將被路人詹某等多名女子騙到該店,再由阿梅等4人以美容師的身份,以幫詹某等人免費測毒為由,在其額頭和臉部涂抹辣椒油便紅且辣痛后,謊稱詹某等人額頭和臉部有毒,并威脅、恐嚇其如果不進行“排毒”、“解毒”服務,即會出現(xiàn)潰爛等問題,以此方式強迫多名被害人接受其服務,收取高額的服務費,共獲利人民幣5萬多元。 2012年3月23日下午,被告人阿梅等7人在工作時被公安人員抓獲歸案。同年3月25日,被告人羅某向公安機關(guān)投案自首。破案后,被告人羅某等8人家屬已向詹某等多名被害人共退賠人民幣4960元。 公訴機關(guān)認為,被告人羅某等8人無視國家法律,以威脅手段多次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jié)嚴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均應當以強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庭上,羅某等8名被告人對公訴機關(guān)所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實均無異議并自愿認罪,合議庭決定對本案適用普通程序簡化審,對羅某等8名被告人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羅某當庭供述稱,他們使用的所謂“排毒膠囊”每一顆成本僅1元,通過上述強迫交易的手段每天可獲利1000多元,至案發(fā)共獲利5萬多元。 羅某君等8名被告人均當庭否認有對被害人實施毆打等暴力手段,而據(jù)其中一名被害人陳述稱,當其被誘騙至美容店后拒絕接受“美容師”的付費服務時,曾遭受“美容師”抓頭發(fā)、扇耳光的毆打行為而被迫接受高價服務。該案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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