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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出門會新歡被砍4刀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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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31 來源:中山商報 2012-05-31 第 2461 期 A8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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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訊 一個是自己喜歡的男人,另一個是喜歡自己并經(jīng)常給自己花錢的男人。一個發(fā)廊妹雖已結(jié)婚生子,卻瞞著丈夫在兩個男人間周旋,結(jié)果惹來殺身之禍。近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宗故意殺人案。庭上,被告人對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公訴人稱其“雖未自首,仍算坦白”,依法可從輕處罰。 起因:發(fā)廊妹在兩男子間周旋 莫貧煥由于父親早逝,很早就外出打工,直到30多歲還沒娶上媳婦。案發(fā)前,他在小欖一家物流公司做搬運工。2010年六七月,他認識發(fā)廊妹雷某某后,便非常喜歡,兩人很快確立了戀愛關(guān)系,也曾多次發(fā)生性關(guān)系。莫貧煥向?qū)Ψ教岢鼋Y(jié)婚要求時,得到的回答卻是:“你慢慢等吧?!?BR> 原來,雷某某已和一個潘姓男子結(jié)婚并生有一子。由于老公生病返家,她就在小欖和莫貧煥交往。2011年3月,雷某某又結(jié)識了一個同樣姓莫的男子,兩人也很快確立了情侶關(guān)系。 2011年4月,在雷某某的要求下,莫貧煥與其解除戀愛關(guān)系。但莫貧煥并未完全放棄,仍不時“糾纏”雷某某。同年5月,雷某某的新男友還叫人把莫貧煥揍了一頓。莫貧煥對雷某某因此產(chǎn)生了恨意。 不過,莫貧煥否認自己“糾纏”的說法,稱兩人實際上并未分手,兩人從未中斷來往。 莫貧煥的說法得到一個證人的證實。該證人是雷某某房東的女友。證人說,雷某某曾和她聊起,她很喜歡那個新男友,甚至打算離婚后嫁給他。但她對莫貧煥有些割舍不下,“因為他很喜歡我,還經(jīng)常給我錢花?!崩啄衬痴f。 作案:4刀都刺在脖子上 2011年12月3日下午,莫貧煥接到雷某某的短信,要他陪同逛街。莫貧煥當即趕到雷某某的出租屋內(nèi),兩人發(fā)生性關(guān)系后,雷某某接到一個電話,就說要出去。莫貧煥覺得她要與新男友約會,但不好說破,只說希望對方多陪他一會。雷某某不答應(yīng)。兩人發(fā)生爭吵,繼而,莫貧煥將其按倒在床,用身上的一把彈簧刀刺了她的脖子兩刀。雷某某高喊救命,并掙扎著滾到地上。莫貧煥又刺了她兩刀,致其當場死亡然后逃逸。 同年12月5日上午,雷某某的新男友來到出租屋發(fā)現(xiàn)尸體報警。12月12日,警方在廣西莫貧煥的姐姐家中,將其抓獲。 辯護:殺死理由是“她欺騙了我” 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公訴人稱,雖然莫貧煥沒有自首,但歸案后能如實交代自己的罪行,屬于“坦白”,依法可從輕判決。 莫貧煥對自己所犯罪行供認不諱,并稱殺死雷某某是覺得“她欺騙了我”。其辯護律師雖然承認公訴人指控的故意殺人罪,但認為莫貧煥犯的是間接故意殺人。作為一個成年人,莫貧煥顯然清楚用刀刺脖子的后果,但女友的背叛使其憤怒,沒有真正考慮到這種行為的后果,放任了這種后果的發(fā)生,導致雷某某的死亡。 辯護律師同時指出,莫貧煥的行為是因感情糾紛殺人,社會危害性相對其他殺人案較低,且其一向表現(xiàn)良好,希望法院對其從輕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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