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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稱賣小車騙取老板1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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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7 來源:中山商報(bào) 2011-12-07 第 2290 期 A5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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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bào)訊 某電器廠員工梁某祥因缺錢花,便動(dòng)起詐騙老板的念頭,謊稱去世的姐夫有兩輛小車,以低價(jià)賣給老板,從中詐騙老板11萬元,近日,市第二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5000元。 市第二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梁某祥是本地人,其于2010年5月入職東鳳某電器廠,2011年1月3日至2月5日,被告人梁某祥謊稱其去世的姐夫有粵T豐田牌皇冠小轎車及本田牌奧德賽小轎車出售,虛構(gòu)“孫美英”為其姐夫的母親,以“孫美英”的名義與被害人黃某培(某電器廠老板)簽訂車輛買賣協(xié)議,騙得黃購車款人民幣11萬元后攜款逃匿。黃某培后聽朋友說,梁某祥常去東鳳某卡拉OK唱歌,于是去那里轉(zhuǎn)轉(zhuǎn),希望找到梁。5月15日,黃某培在該卡拉OK正好遇到梁,于是報(bào)警,公安人員將被告人梁某祥抓獲歸案。破案后,贓款未繳回。據(jù)梁某祥稱,被騙款項(xiàng)被其用于卡拉OK及其他消費(f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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