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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岐江公路最后拆遷戶拒調(diào)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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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6 來源:中山日報 2011-07-06 第 6015 期 A4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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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岐江公路(省道S268線)由于村民馮某有、盧某妹夫婦拒絕搬遷,使得整個工程無法完成最后的200米,導(dǎo)致項目通車時間一拖再拖。為了盡快解決問題,西區(qū)隆平社區(qū)居委會將馮某有、盧某妹告上法庭。6月10日,市第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裁定該居委會勝訴,判令馮某有、盧某妹將該土地使用權(quán)以及地上房屋騰空后交付居委會,居委會向馮某有、盧某妹支付相關(guān)補償款419600.4元,并對其作出安置安排。 6月24日,被告方馮某有、盧某妹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昨日,市中級人民法院就馮某有、盧某妹不服一審判決而提起的上訴案進行了公開審理。庭審中,村(居)委會與馮某之間的分歧依然很大,由于對村(居)委會的不滿,馮某有拒絕接受法院的調(diào)解,法院只好暫時休庭。不過,市中級人民法院新聞發(fā)言人表示,法院會積極穩(wěn)妥地處理好此案,近幾日作出終審判決。 庭審中,原告方隆平社區(qū)居委會的委托律師唐國雄表示,由于馮某有拒絕搬遷,現(xiàn)在整個新岐江路改建工程都被無限期的拖延下來??紤]到拖延工期損失巨大,建設(shè)方曾經(jīng)考慮修改道路線路?!坝捎谠撜嫉厮幍氖菢蚨瘴恢?,改道建設(shè)不但會影響道路安全,更會增加幾千萬元的建設(shè)成本,改道方案只好被迫放棄?!?BR> 對于自己拆遷未果影響了工程進度,馮某有表示遺憾,并表示:“在道路開建之初,相關(guān)部門沒有知會我們拆遷一事,直到路修到了村子門口,才有人告訴我們要搬遷,要我們選擇補償?shù)姆绞??!痹娣轿新蓭煴硎敬_實沒有在工程一開始就通知村民,主要是因為拆遷和道路規(guī)劃有一個過程,不可能一開始就明確哪些要拆哪些不用拆。 庭審中,原告方委托代理人向法院提交了銀行進賬證據(jù)顯示:2011年1月4日已按法院一審判決要求,將41.9萬劃賬到位。不過,馮某有還是不滿意相關(guān)補償款?!拔宜械耐恋孛娣e超過400平方米,果樹花木已經(jīng)價值15萬元,圍墻價值十幾萬,大屋都要40萬?!睂τ谘a償款問題,原告律師表示,有關(guān)部門給出的補償金只是一個審核之后的基準(zhǔn)價錢,之后是雙方一直在往上漲價的情形下進行的談判。建筑方也給他找了兩塊面積相當(dāng)?shù)牡貕K進行置換,可是馮某有并不同意置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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