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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聽傳言狂捅花季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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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2 來源:中山商報 2010-11-02 第 1893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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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還在一起喝酒聊天,卻因一則誤聽的傳言導致一場命案。昨天,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蔣凱(男,22歲)故意殺死李小紅(女,17歲)一案。公訴人稱被告人蔣凱行為極其兇殘,罕見地在發(fā)表量刑意見時請求法院判處蔣凱死刑,立即執(zhí)行。法院未當庭宣判。 在昨日的庭審現(xiàn)場,公訴機關(guān)以故意殺人罪對蔣凱提出指控,蔣凱對主要事實予以認同,但其辯護律師認為,蔣凱并沒有故意殺死李小紅,應定為故意傷害罪。但公訴人認為,檢驗結(jié)果表明,蔣凱捅刺李小紅達62刀,應定為故意殺人,而且其行為極其惡劣,手段極其殘忍,再加上蔣凱此前曾兩度因搶劫被判處有期徒刑,2008年11月剛剛釋放,依法應從重處罰,請求法院判處蔣凱死刑立即執(zhí)行。 蔣凱在法庭上提出,當時在場的老鄉(xiāng)趙某也對李小紅動了刀。此前他之所以一直不說,是因為他向趙某承諾所有后果由他完全承擔,而趙某也保證在蔣凱入獄后,會照顧蔣凱已懷孕的女友并讓其順利生下孩子。但在入獄后,蔣凱多次給趙某寫信均未獲回復,認為趙某不仗義,于是也不愿意為趙某擔責。 蔣凱同時檢舉李小紅的男友韓某某是一個毒梟,李小紅是其手下一個馬仔。希望以此等立功行為獲得從輕處罰。 對于蔣凱的檢舉,法官表示將會查證。案情回放 蔣凱和李小紅雖然剛認識幾個小時,卻是河南省臨潁縣一個村子的老鄉(xiāng)。今年6月21日晚9點多鐘,蔣凱和幾個老鄉(xiāng)一起在南朗的一家燒烤店吃夜宵喝酒。到了次日凌晨1時許,一位老鄉(xiāng)叫了2個女孩過來一起喝酒,其中一個就是李小紅。喝到2點多鐘,蔣凱帶上李小紅等3人先行離開。 凌晨4時左右他們回到出租屋,蔣凱和李小紅等繼續(xù)聊天。閑聊中,李小紅說到自己有一個哥哥叫李某某,蔣凱頓時怒火中燒。因他曾聽說過,自己的姐姐讀初中時曾和李某某談戀愛,兩人有了性行為后,李某某就把蔣凱的姐姐甩了。蔣凱對此一直懷恨在心。他當即辱罵李小紅并進而毆打,李小紅準備離開并喊救命,蔣凱即拿起桌面上的匕首朝李小紅前胸、后背、左上肢等部位連刺62刀。李小紅當場死亡。 當日上午9時許,公安人員在出租房內(nèi)將蔣凱抓獲歸案。庭外聲音 休庭期間,旁聽審判的蔣凱媽媽在法院大堂攔住李小紅的叔叔,并當場跪下,請求被害方家屬能夠一定程度上諒解蔣凱。但李小紅的叔叔斥責蔣凱 “太殘忍了,62刀,62刀啊!”便離去。 公安機關(guān)也曾分別向蔣凱的姐姐和李小紅的哥哥查證,雙方均否認曾有過戀愛關(guān)系,當初和蔣凱姐姐談戀愛的是一位王姓男子。蔣凱的媽媽也承認是蔣凱“搞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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