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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人送一包東西就能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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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0 來源:中山商報 2010-08-10 第 1809 期 A6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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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訊 廣西籍青年沈德福幫人攜帶一包毒品從橫欄乘坐出租車到小欖,酬勞是5000元。路上遇警察查車時露了馬腳,警察從他身上查獲海洛因349.7克。8月4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沈德福運輸毒品案,未當庭宣判。 今年3月17日下午,28歲的廣西籍青年沈德福正在江門一醫(yī)院看病,接到一龍姓老鄉(xiāng)的電話,讓他到橫欄鎮(zhèn)巨人酒店訂一個房間。晚上9點多鐘,沈德福正在小欖吃飯,又接到老鄉(xiāng)龍某的電話,讓他馬上回到酒店,然后送一樣東西到小欖交給一個外號叫“光頭佬”的人。他馬上坐出租車返回巨人酒店,10多分鐘后,他拿上一個小包回到出租車上,準備前往小欖永寧。 當出租車行到南珠灣附近時,遇到警察查車。警察發(fā)現(xiàn)車上的乘客神色慌張,便對其進行盤查,結果從沈德福身上查到一包疑似毒品樣的物品,便將其帶到派出所詢問。經(jīng)檢驗證實,這包物品是海洛因,凈重為349.7克。 在法庭上,主審法官當庭播放了由公訴人提供的公安機關審訊錄像。該錄像顯示,警察詢問沈德福是否知道包內(nèi)是毒品時,沈德福作出了肯定答復,還說:“我知道這個東西是從越南過來的,送這一點東西就能拿到5000元,除了毒品,沒什么東西這么值錢。”沈德福承認這是他的真實口供。 公訴人稱,雖然龍某和“光頭佬”均在逃,但沒有證據(jù)表明沈德福具有銷售毒品的行為,因此以運輸毒品罪指控,在本毒品犯罪案件中處于從犯地位,可考慮從輕或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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