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吆喝叫賣引來拳腳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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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30 來源:中山日報 2010-04-30 第 5583 期 B2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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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位賣水果的攤販,由于生意競爭發(fā)生爭執(zhí),發(fā)展到用拳腳解決問題。阿芳因此被當地公安機關處罰100元,阿雄被拘留7天,并被罰款300元。事后,阿芳將阿雄告上法庭并獲賠4000元。 2010年1月31日晚上,阿芳與丈夫在某百貨公司對開路口擺攤賣桔子,價格為1元1斤。阿雄在阿芳旁邊擺賣蘋果,2元1斤。“當時很多人過來買桔子,見這么多人光顧我,他(阿雄)就對顧客說我騙秤,宣傳我們缺斤少兩?!卑⒎挤Q。 隨后雙方發(fā)生口角,并發(fā)生沖突。阿雄出言辱罵并要打阿芳老公,隨后阿芳老公要報警時,阿雄往阿芳的額頭上打了兩拳,導致阿芳入院。隨后,阿芳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阿雄支付包括醫(yī)療費、誤工費等在內共21816元。訴訟過程中,阿雄辯稱阿芳吆喝桔子1元1斤,影響他的生意,并出言辱罵他。“她老公過來給了我一拳,然后夫妻倆一起打我,原告為何流鼻血我就不知道了。我沒有動過手?!卑⑿坜q稱。 近日,經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調解,被告阿雄當庭支付原告阿芳人民幣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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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周閃雨 通訊員李世寅馬孟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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