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wǎng)青島6月18日電 記者姜東良 造成4名守地村民中1人死亡、3人受傷的山東省平度市縱火案, 今天上午9點(diǎn)將由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普東審判法庭第八審判庭公開審理。在此前的一審判決中,被告人王月福被判處死刑,其余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至有期徒刑19年、18年不等刑期;青島貴和置業(yè)有限公司代理董事長崔連國犯放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
據(jù)山東高院微博消息:今天上午9:00,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將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普東審判法庭第八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上訴人王月福、杜群山、李青、劉長偉、李顯光、柴培濤、崔連國放火、尋釁滋事一案。山東高法 將對庭審進(jìn)行現(xiàn)場播報(bà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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