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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帶打火機專門燒樹 精神病女子獲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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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7 來源:中山日報 2014-10-17 第 7214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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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張房耿)2013年5至6月,黃圃鎮(zhèn)一名年僅23歲的女子,多次攜帶打火機跑到果農蕉地燒樹。女子落網后被證實患精神病,案發(fā)時具有限定(部分)刑事責任能力。今年3月,被告人梁某被中山市第二市區(qū)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記者昨日了解到,市第二法院已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梁某有期徒刑1年。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5月14日凌晨零時許,梁某攜帶打火機騎自行車先后到黃圃鎮(zhèn)橫檔村一開路邊、橫檔村二村水魚場對面蕉地、平洲大浪基萬福街路邊等地,燒毀被害人吳某等12人的杉木堆、柴木堆、木棚等財物(均無法核價)。 2013年6月21日凌晨3時許,梁某又跑到黃圃鎮(zhèn)橫檔村二村四隊蕉地,燒毀蔣某香蕉樹50棵(無法核價)、杉樹枝1000枝(價值16000元)。 次日晚9時許,警方在黃圃鎮(zhèn)抓獲被告人梁某。經廣東埠湖法醫(yī)精神病司法鑒定所鑒定,被告人梁某“精神發(fā)育遲滯(輕度)”,其在案發(fā)時具有限定(部分)刑事責任能力。近日,市第二法院根據案情,對梁某作出上述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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