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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剝沉香樹樹皮3人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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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8 來源:中山商報 2014-08-08 第 3249 期 A06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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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訊 偷剝羅三妹山上的野生沉香樹的樹皮,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到九個月不等,被處罰金5000元到1萬元不等。 1月20日下午,被告人劉某甲、陳某某、劉某乙為牟取非法利益,經(jīng)劉某甲提議后,在未經(jīng)林業(yè)主管部門批準、未取得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采集證的情況下,攜帶小刀等作案工具,開車來到三鄉(xiāng)鎮(zhèn)羅三妹山公園,陳某某持小刀,以破壞性手段從3棵野生土沉香的樹干部位采割土沉香樹皮142克(價值213元),致被采割的土沉香遭受嚴重破壞。 后公安人員將3人抓獲,當場繳獲土沉香樹皮142克,作案工具和作案車輛1輛,還在車上繳獲土沉香木塊1100克(價值1650元)、土沉香樹皮2193克(價值3289.5元)。 歸案后,劉某甲、陳某某、劉某乙如實供述了罪行。法院認為,3人行為已構(gòu)成非法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其中劉某甲和陳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劉某乙被判刑6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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