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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茄花園”案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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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1 來源:中山日報 2009-08-21 第 5331 期 A6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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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道 據(jù)微軟公司透露,蘇州市虎丘區(qū)人民法院20日對“番茄花園”涉嫌侵犯著作權一案做出一審判決,主犯洪磊被判三年半,并罰款100萬元人民幣,其他涉案人員也被判刑及罰款。 微軟(中國)公司進一步透露,在本案中全面策劃并操控 “番茄花園”商業(yè)運作的孫顯忠和番茄花園工作室負責人洪磊都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3 年半, 并處罰金100 萬元;被告張?zhí)炱?、梁焯勇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2年,并處罰金10 萬元;被告單位成都共軟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被判處沒收違法所得292 萬余元,并處罰金 877萬余元。 據(jù)國內(nèi)媒體援引接近洪磊的人士的話稱,洪磊還沒有決定是否上訴。 微軟公司表示,本案的判決對 Windows 7盜版者是一個“重要的警示”,對網(wǎng)絡盜版會產(chǎn)生“震懾作用”。 據(jù)稱,這是我國第一起打擊大規(guī)模網(wǎng)絡軟件盜版行為的案例,番茄花園被微軟稱之為 “中國最大軟件網(wǎng)絡盜版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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