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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母將被拘兒子急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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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4 來源:中山日報 2009-03-04 第 5161 期 B3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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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湖南的李康在一家裝修工程公司因工傷致殘后,勞動部門裁決公司給他7 萬余元賠償款,但公司卻遲遲不予兌現(xiàn)。法官調查發(fā)現(xiàn),這家公司已經(jīng)注銷,公司法人代表是一位61 歲的劉老太太,名下沒有房產(chǎn)、車輛和銀行存款,不過公司主要由其子經(jīng)營。昨日,筆者從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了解到,在勸劉老太太的兒子還款無效情況之下,執(zhí)行法官準備司法拘留其母,最終迫使其子把賠償款如數(shù)支付給了受傷員工李康。
■空殼公司欠下員工賠償款后被注銷 李康在中山市立威機電裝修工程有限公司工作期間發(fā)生工傷,中山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立威公司應支付其總計74290元,然而,這筆賠償一直沒有兌現(xiàn),2008年10月7日,李康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申請立案執(zhí)行。 中山市第一法院執(zhí)行一庭執(zhí)行法官發(fā)現(xiàn),立威公司的經(jīng)營場所竟是一間不足10平方米的出租房,且房門緊閉,人去樓空,并無財產(chǎn)可供查封,前往銀行凍結該公司銀行賬號時,卻被告知該賬戶已銷戶。法院查明,立威公司名下并無房產(chǎn)、車輛和銀行存款,而且已經(jīng)注銷,其法人代表是一位61歲的劉老太太。面對法官的查詢,她聲稱自己早已不管立威公司的事情了。 李康以自己受傷后生活苦難、處境可憐為由,屢屢催促法官盡快執(zhí)行,且到處信訪、投訴,甚至以死威脅。李康的妻子更是從湖南農(nóng)村老家趕到中山,屢屢向法官要錢要人,聲稱法院沒執(zhí)行到錢,就向法院要錢。 ■老板拒不還款,法院將拘其母 經(jīng)過調查,法官發(fā)現(xiàn)劉老太太的獨生兒子參與過立威公司經(jīng)營,但他卻堅決否認李康是立威公司的員工,稱李康是一名姓鄧的工頭自行聘請的,自己并不認識李康,所以李康的傷殘責任應由姓鄧的工頭負擔。在李康受傷后,立威公司以借款給鄧姓工頭的方式已經(jīng)墊付3 萬多元的醫(yī)療費,最終只同意支付2萬元作人道補償。 最后,法官向其重申,其六旬老母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若拒不配合法院執(zhí)行工作,將面對司法拘留、罰款及其他司法措施。作為劉老太的獨生子,怎能忍心為了幾萬元而眼睜睜地看著老母親受到法律的懲罰?法官此招一出,劉家承諾提高賠償數(shù)額至5萬元以上,但希望法院能做李康的思想工作,讓其也作出讓步。 ■經(jīng)協(xié)調,受傷民工當場收取5.6萬元 在雙方見面協(xié)調當日,劉家同意賠到63000元,立威公司的代理律師則同意私人給李康500元作回家的路費,李康同意了這個方案。 但是,當代理律師擬好協(xié)議讓李康簽名時,他又突然轉變主意,要求全額賠償,并拒絕簽名,同時其妻子的情緒突然激動起來。法官馬上安排把李康的妻子攙扶到調解室,吩咐工作人員看護和安撫其情緒。 立威公司的代理律師經(jīng)過在場法官做思想工作后,積極配合通知劉家馬上拿錢過來。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李康同意在扣除之前已收的1萬元“人道補償”后,再收取對方56500元結案。當日,拿到賠償款的李康夫婦感慨萬分,并不停地感謝執(zhí)行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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