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中山市凱盛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分別受理李勝華、馮暉、簡勉、李維春、黃慧宜、陳劍華、王應健、文健琴訴你勞動合同糾紛八案,分別作出(2016)粵2072民初6306、6307、6309、6312、6316、1618-6320號民事判決,原告李勝華、馮暉、簡勉、李維春、黃慧宜、陳劍華、王應健、文健琴分別不服,提起上訴。本院依法受理,現(xiàn)因你(公司)下落不明,向你(公司)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審理上訴案件通知書。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案定2017年4月24日14時45分在第十五法庭公開開庭審理,合議庭由審判員葛貽環(huán)擔任審判長與審判員章文佳葛貽環(huán),何海鵬,章文佳組成,由彭思維擔任書記員。逾期將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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