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16)粵20民終2137號
中山市海熙服裝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訴人謝國平與你單位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單位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本院(2016)粵20民終2137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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