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17)粵20民終1690號 望進、朱玟娟: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山市大涌鎮(zhèn)利德紡織制衣洗水廠與你追償權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7)粵20民終1690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一、維持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6)粵2071民初9098號民事判決第一項;二、撤銷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6)粵2071民初9098號民事判決第二項;三、上訴人中山市大涌鎮(zhèn)利德紡織制衣洗水廠對被上訴人望進、朱玟娟名下財產(chǎn)折價、拍賣、變賣的價款在上述第一項判決的債權范圍內(nèi)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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