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粵20民終3078號 中山市海灣國際有限公司、中山市恒寶進出口貿(mào)易有限公司、李蔚球、葉淑珍: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山市威禾電器制造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黃嘉珩、中山市海灣國際有限公司、中山市恒寶進出口貿(mào)易有限公司、張建偉、黃航、李蔚球、葉淑珍與破產(chǎn)有關(guān)的糾紛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的規(guī)定,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7)粵20民終3078號民事裁定書。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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