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粵20民終3599號
彭金堅:
本院受理中華聯(lián)合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與馮冬華及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審理上訴案件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17年9月8日9時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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