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粵20民終2298號 黃四妹、殷杰明: 本院受理上訴人黃四妹與被上訴人中山市三角萬利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原審被告殷杰明小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們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dá)),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dá)本院(2017)粵20民終2298號民事裁定書。裁判要點:本案按上訴人黃四妹撤回上訴處理。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5)中一法民二初字第4013號民事判決書自裁定書送達(dá)之日起發(fā)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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