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粵20民終3831號
黃錦春:
本院受理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與劉正正、李麒麟、鄧清忠、中華聯(lián)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及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審理上訴案件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17年10月17日14時45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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