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粵20民終4806號
李浩興:
本院受理中山市智慧星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與中山市錦標混凝土有限公司、中山市阜沙鎮(zhèn)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你產(chǎn)品責(zé)任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審理上訴案件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17年10月26日10時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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