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jí)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粵20民終5229號(hào)
夏團(tuán)結(jié): 本院受理LI XU SHENG(李旭昇)與夏團(tuán)結(jié)、張玉燕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dá)),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開庭傳票和審理上訴案件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并定于2017年12月13日9時(shí)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廣東省中山市中級(jí)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粵20民終5229號(hào)
張玉燕: 本院受理LI XU SHENG(李旭昇)與夏團(tuán)結(jié)、張玉燕、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dá)),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開庭傳票和審理上訴案件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并定于2017年12月13日9時(shí)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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