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粵20民終5554號
郭子杰:
本院受理上訴人郭惠源與郭子豪和你贍養(yǎng)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應(yīng)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18年1月4日9時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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