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粵20行終430號 中山市晉紅倉儲貨架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訴人武漢華工科技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訴被上訴人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歐陽戰(zhàn)、中山市晉紅倉儲貨架有限公司工商行政行為及賠償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的規(guī)定,向你公告送達審理案件通知書壹份。自發(fā)出本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粵20行終430號 武漢華工科技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歐陽戰(zhàn)、中山市晉紅倉儲貨架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訴人武漢華工科技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訴被上訴人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歐陽戰(zhàn)、中山市晉紅倉儲貨架有限公司工商行政行為及賠償一案,于2017年11月10日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的規(guī)定,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7)粵20行終430號民事判決書。 自發(fā)出本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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