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粵20民申59號
黎櫻、馬樹仁:
本院受理馬玉林與中山市威信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及你們物業(yè)服務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們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本院(2017)粵20民申59號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駁回馬玉林的再審申請。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O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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