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粵20民申61號
朱文海、邱柳華、賴碧海:
本院受理戴曉燕與你們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們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dá)本院(2017)粵20民申6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駁回戴曉燕的再審申請。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
特此公告。
二O一七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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