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粵20民終3829號 胡德軍、楊儉: 本院受理上訴人簡洪榮、中華聯(lián)合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與被上訴人胡軍德、楊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zé)任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7)粵20民終3829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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