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粵20刑終419號
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定于2018年1月23日9時30分在第四法庭公開審理江美玉、謝欣涉嫌犯假冒注冊商標罪一案,屆時準許公民參加旁聽。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一月八日
主辦單位: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設(shè)計制作及技術(shù)支持:中山網(wǎng) 粵ICP備11053359 粵公網(wǎng)安備 4420000244338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