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粵20民終5179號
陳志敏:
本院受理上訴人秦洪濤與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7)粵20民終5179號民事判決書。本院依法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一月八日
主辦單位: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設(shè)計制作及技術(shù)支持:中山網(wǎng) 粵ICP備11053359 粵公網(wǎng)安備 4420000244338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