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粵20民終6843號
王福海:
本院受理中山市君華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與王福海、及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審理上訴案件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18年3月26日9時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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