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民終941號
石秀麗:
本院受理曹安然與中山市創(chuàng)二房地產(chǎn)服務(wù)有限公司、石秀麗居間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審理上訴案件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18年5月10日9時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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