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民終1387號 深圳市祥隆特貿(mào)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中國太平洋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寶安支公司與羅坤及你(你單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zé)任糾紛一案,因你(你單位)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你單位)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審理上訴案件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18年5月28日14時45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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