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民申205號
姚永亮:
本院受理張朵紅因與馮號亮、呂波燕、興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中山市廣信木業(yè)有限公司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dá)),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本院(2018)粵20民申205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如下:駁回張朵紅的再審申請。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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