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粵20民申19號
劉付惠萍、李建光:
本院受理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與陳偉芬、李權(quán)城、李沅玲、李廷波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3)粵20民申19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如下:一、本案由本院提審;二、再審期間,中止原判決的執(zhí)行。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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