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粵20民再41號
黃金梅、陳緣:
本院受理興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與陳玉儒及你們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因你們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涉港澳臺或涉外一方為滿3個月),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23年10月12日09時0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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