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線上寵物交易市場的快速發(fā)展,由此引發(fā)的法律糾紛逐漸增多。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就審結了這么一起因網(wǎng)購寵物貓引發(fā)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件。 
案情回溯:健康證明缺失引發(fā)交易爭議 2023年11月,消費者李某通過微信向賣家朱某支付3500元(含狂犬疫苗接種費)訂購寵物貓一只。雙方約定在完成疫苗接種及絕育手術后交付寵物。交易過程中,李某要求簽訂書面合同未果,后因朱某未能提供寵物健康檢查報告及完成絕育手術,雙方就履約問題產(chǎn)生分歧。李某主張朱某違約要求退款,朱某則以“買家未按時接貓”為由提起反訴索取代管費用。 法院審理:檢疫證明缺失構成根本違約 經(jīng)查證雙方微信聊天記錄,法院認定買賣合同關系成立。審理指出,朱某截至2024年7月仍未提供案涉寵物貓的檢疫合格證明,且遠超合理交貨期限,構成根本違約,故對朱某要求繼續(xù)履約的訴求不予支持。對于李某提出的“消費欺詐”及三倍賠償主張,法院認為證據(jù)不足不予采納。最終判決朱某退還全部貨款3500元及資金占用利息,同時駁回其代管費、疫苗費等反訴請求。 
法官提醒:線上購寵需強化風險防范意識 審理此案的金鋒華法官表示,線上購買寵物,因時空局限可能無法直觀全面地了解寵物品種、健康等狀況,買賣雙方容易產(chǎn)生糾紛矛盾。因此,在購買寵物時,消費者應注意謹慎挑選寵物售賣方,盡量選擇有資質(zhì)、信譽高的寵物店購買,或者盡量通過線下交易,以便更直觀地了解寵物的健康、免疫情況,必要時可要求賣家出具寵物健康報告,如與約定不符合,應及時拍攝記錄并與商家溝通協(xié)商。法官提醒,寵物售賣方應當積極采取措施做好動物疾病預防工作,按期對寵物進行健康檢測及疫苗接種,保存好寵物接種疫苗本、動物檢疫證明等證據(jù),依法誠信經(jīng)營,不作虛假宣傳,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按約定履行義務,為消費者營造良好的購物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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