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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圍毆路人搶走一部手機
3名男子分獲兩年半以上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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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9 來源:中山日報 2016-04-19 第 7764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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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凌晨3點看到有路人經(jīng)過,3名20歲出頭的廣西男子起了劫意,用磚頭、拳腳將被害人打倒在地,搶走價值僅280元的一部手機。近日,記者從市中級法院了解到,3名被告人終審分獲兩年半至三年半有期徒刑。 3名被告人中,年紀最大的莫某發(fā)1992年出生,年紀最小的石某1995年出生。2015年5月18日凌晨3時許,莫某發(fā)、區(qū)某、石某在小欖鎮(zhèn)竹源聚源街3號左記食店對開路段看見一名路人經(jīng)過。當時,四周并無他人,他們起了搶劫之心。 莫某發(fā)持路邊的磚頭伙同石某對被害人黎某進行毆打,3人合力將被害人毆打倒地,由區(qū)某搶走被害人黎某的一部三星手機(價值280元)后逃離現(xiàn)場。幸運的是,黎某僅受到輕微傷。2015年6月2日,3名被告人相繼落網(wǎng)。 2015年12月28日,市第二法院一審以3名被告人犯搶劫罪,對莫某發(fā)判刑三年半,對區(qū)某判刑三年,協(xié)助警方抓獲同伙的石某獲刑兩年半。3人都被各處罰金3000元。該案一審判決后,莫某發(fā)提起上訴。 近日,市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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