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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500余張銀行卡欲取詐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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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8 來源:中山日報 2016-03-18 第 7732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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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幫忙取款1萬元就能獲得500元的提成,廣東電白縣人黃某和陳某走上了協(xié)助詐騙團伙取贓款的犯罪道路。兩人被警方抓獲后搜出500余張銀行卡,他們2015年12月28日均被判刑4年半并處罰金5萬元。兩人不服判決提起上訴,3月17日,市中級法院通報了該案的終審判決。 2014年4月開始,黃某跟著龍哥(身份不詳,在逃)干起了詐騙的勾當(dāng)。這一團伙有人專門負(fù)責(zé)向別人打電話行騙,黃某則負(fù)責(zé)拿著龍哥給的銀行卡去銀行提取現(xiàn)金。陳某隨后加入了幫忙取錢的行列。他們通過微信與龍哥取得聯(lián)系后,龍哥會先將聯(lián)系電話和銀行卡放在指定的地方,再吩咐他們?nèi)ツ?。隨后二人按照龍哥的電話指示去銀行取錢,再將取出來的錢轉(zhuǎn)入龍哥指定的賬戶。他們幫忙取款1萬元就能獲得500元提成。 2014年7月19日,龍哥打電話叫陳某去某酒店旁邊的一條巷子里取好作案工具后和黃某去取錢。當(dāng)天中午,警方在陽西縣KTV 門口的一輛小車內(nèi)將黃某、陳某抓獲。警方當(dāng)場在車內(nèi)查獲現(xiàn)金4萬元,繳獲銀行卡514張及他人身份證8張。經(jīng)查,該犯罪團伙共騙得85名被害人詐騙數(shù)額共計884171元,其中有不少受害人是中山市民。 2015年12月28日,市第一法院一審判黃某、陳某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兩人均獲刑4年半被處罰金5萬。黃某、陳某均不服,提出上訴。他們辯稱對于在車內(nèi)的500多張銀行卡并不知情,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改判。市中院經(jīng)審理查明,500多張銀行卡是在兩人駕駛的汽車上查獲的,他們的行為屬于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據(jù)此,市中院駁回上訴,終審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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