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民終144號 勞家偉: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國太平洋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與被上訴人周偉英、勞家偉、李寶林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你單位)公告送達本院(2018)粵20民終144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涉港澳臺或涉外一方為滿3個月)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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