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民終2209號
李遠峰:
本院受理林嘉樂與李遠峰、中國農(nóng)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大涌支行金融委托理財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審理上訴案件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18年6月28日10時3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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