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民終1234號
周耀華: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山市南區(qū)立順包裝紙品廠、周麗嫦與被上訴人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以及原審被告周耀華財產保險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8)粵20民終1234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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